案例
  • 案例
  • 新闻
最新消息
企业品牌数字化知识分享

【通知】关于企业网站进行公安备案的相关信息提醒

2019-09-18(4172)次浏览

深圳网站建设公司国人伟业温馨提醒企业展示型网站除了进行ICP备案以外,同样也要求进行公安备案,现将公安备案的相关信息提示如下:


1、哪些单位需要办理互联网备案手续?

答:《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
第十一条: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备案表由公安部监制。
第十二条: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连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前款所列单位应当负责将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及时报告本网络中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变更情况。
第十四条:涉及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出具其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是接入互联网的单位: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ISP)、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ICP)和国际联网使用单位,都需要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不履行公安机关联网备案的法律后果?

答: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的 第二十三条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不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目前我司已陆续接到部分企业在未进行公安备案的情况下网站被关停的信息,在此温馨提示,各企业请主动联系您的客服人员,尽早完成公安备案的相关手续,以免网站被关停,影响网站正常访问及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

立即咨询 联系我们

立即与国人项目顾问通话13926537060

提供您的电话号码,国人项目顾问将致电联系您。
等待时间:5分钟以内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预约成功

请保持手机畅通,我们的专业顾问将在5分钟内联系您,感谢您的支持!